世界微动态丨湖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研究成果条件

2022-12-02 05:54:56 来源:教育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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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研究成果条件

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标准申报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在统计业务工作中,应符合下列1、2、3项中的各1项标准(量化评价时,各要素权重分配为:专业工作经历占30%,工作业绩占50%,研究成果占20%)。研究成果(须经两位以上高级统计师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及应用价值,占比20%)(1)正式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3万字;或者参与编写已投入使用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5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书籍、著作,不能作为研究成果),对统计工作有较大的实用价值。(2)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来源期刊(包括扩展版),或者在有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3篇,或者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统计分析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篇,或者在地市级综合刊物上发表独立完成的统计分析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6篇,对统计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4)其他能体现申报人主要学术贡献、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具有社会经济意义的研究成果,包括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宣读的交流论文,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标准、发展规划等代表作(需附具体成果说明)。[考试报名]全国高级统计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全国高级统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真题答案]全国高级统计师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考试政策]高级统计师报考条件|免考条件|考试科目[培训课程]最新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高清视频辅导课程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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