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息!李树喜诗论:“孤平”是个伪命题

2023-02-03 17:16:51 来源:教育之家

本文选自《瞿塘潮诗评》公众号,文中观点为中华诗词学会李树喜顾问研究思考所得,供阅读参考。


(相关资料图)

孤平”是个伪命题

诗界颇为流行的“孤平”禁忌,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源自何方?如何演变,又如何对待呢?

对于“孤平”,历来说法不一,颇有争议。原因是唐人没有给我们留下“孤平”的概念和理论。纵览典籍,宋至明季也没有相关的记载。直到清康熙年代,方见有王士祯等几位学者的相关论述。概念尚不够明晰。到了当代,则有王力、吴小如、启功等学者演绎推理,总结出不尽相同定义,而形成两派学说。

1、王力说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1900 -1986),在其所著《诗词格律》第三节 律诗的平仄(四)孤平的避忌中提到:“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王先生认为,“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王力先生此论,是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能一概而论而发的,如“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平”的句式就不能不论。否则,就犯“孤平”。清人赵执信说,“‘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意即不算律诗)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可见王力与赵执信说是一脉相承。

2、启功说

启功先生(1912—2005),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提到:“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他举例:“君至石头驿(‘头’字孤平)”,“往日用钱禁私铸(‘私’字孤平)”

启功先生用“夹平”一词解释了“孤平”,认为不管是平脚句还是仄脚句,即不论出句或对句,除了句首尾字,凡句中出现二仄夹一平(仄平仄)就是犯“孤平。”

著名学者、北大教授吴小如先生甚至认为,“黄鹤一去不复返”、“坐地日行八万里”虽为起句仄脚,也是孤平。与启功相似。

3,吴丈蜀说

著名学者、诗人吴丈蜀(1919~2006),在其《词学概说》中提到:“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出句),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吴的理论与王力的定义基本相同,都认为只有在单平韵脚的句子才会犯“孤平”。

4、林正三说

台湾学者、诗人林正三(1943年生),在其《诗学概要》说:“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犯孤平即俗称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且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前人有自全唐诗之中去搜寻者,唯得以下两例: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林正三“孤平”论与启功同宗,都是用“两仄夹一平”(夹平)来说明“孤平”的,但比启功略有不同,就是“七言句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似乎宽松了少许。

资料显示,唐宋元明无“孤平”说。历史上最早提出“孤平”的,是清康熙年间的学者王士祯和赵执信。但他们还没有使用“孤平”这一概念。到了乾隆年间,有学者李汝襄第一次使用了“孤平”这个词语,之后,同治年间的董文焕又发展为“夹平”的概念。

1、康熙学者王士祯说

清康熙大臣王士祯(1634—1711),在其著作《律诗定体》中第一式“五言仄起不入韵”中列出例诗后,用大字标明指出:“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王又举例七言仄起入韻引例诗句:“待日金门漏未稀”第三字金字下有注曰:“此字必平,凡平不可令单”

王士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孤平”的概念,也没提到“拗救”,但他所说的就是当代学者王力所承续的定义。所以说,他是历史上第一个阐发“孤平”的人。

2、康熙学者赵执信说

继王士祯后,他的甥婿—康熙进士赵执信(1659—1733),在其《声调谱》提出了五言用韵句“仄平仄仄平”与七言的“孤平”问题,还提出了出句“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的“孤平”问题。更主要的是他还提出了“本句自救”与“对句互救”的拗救办法。比王士祯的理论更进了一层,但他仍未使用到“孤平”这个词语。在诗韵问题上,赵执信曾求教于王士祯,王却“终身不言所自。其以授人,又不肯尽也”。王还提醒过赵执信“子毋妄语人”(《谈龙录》)。当代学者郭绍虞认为:“王士祯进一步摸索钩稽,初具眉目,只因不敢看作定论,所以不以示人”(郭绍虞《清诗话序言》)。因此无须将《律诗定体》的主张奉为圭臬。其实,对王论当时即有置疑。崔旭在“念堂诗话”中指出:“王阮亭之古诗平仄,赵秋谷(赵执信)之声调谱,不见以为秘诀,见之则无用。”为《清诗话》作序的严伟说得更径直:“清代诸诗话,或章句而诋之,或单辞而称之,或则妄为格律以诏后人。或则别辟蹊径自矜独得。其究也,设辨愈多,去古愈远。”

3、乾隆学者李汝襄说

李汝襄(生卒不详),在其所著《广声调谱》二卷卷上《五言律诗》一章,所列五律诸式中有“孤平式”,引诗例三首:

杜甫《玩月呈汉中王》:“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李白《南阳送客》次句:“斗酒勿为薄,寸心贵不忘”;

戴叔伦《送友人东归》次句:“万里杨柳色,出关送故人”

李汝襄在此三例诗句的首字旁,均标出“孤平”所在,并在后面标出“孤平为近体诗之大忌,以其不叶也。”还明确指出:“凡遇‘平平仄仄平’之句,其第一字断不宜仄。然亦有第一字用仄者第三字必用平,谓之拗句。”并引郑谷《书村叟壁》诗首句为例:“‘草肥朝牧牛’,草字用仄,使朝字亦用仄,则肥字为平字单行而不缵矣。此将朝字用平,则肥字不得于上,犹得于下也,仍不单行,故名拗句而可用也。” 李汝襄所列的三例“孤平”句式,俱是用韵句(平平仄仄平)首字原当平声而拗用仄声(仄平仄仄平)),出现第二字“孤平”的问题。并没有说到非用韵仄脚句存在“孤平”问题,就是说,只有在“平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式中犯“孤平”。但他首次使用了“孤平”是近体诗“大忌”一说。

4、同治学者董文焕说

董文焕(1833—1877),在其《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一指出:“‘仄平仄仄平’这句式中,单一平声为两仄所夹者为‘夹平’。”这里首次出现了“夹平”的概念。再看他的解释:“‘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一联首句三字拗仄,首字不救,则下句三字必拗平救之也。若下句三字既平,则首句亦可拗仄,盖二三连平即不犯夹平,则首句首字又不必斤斤拗平以救之也。”就是说,主要是看对句有没有被夹在中间的单个平声字。

综上可见,“孤平”之议,始于王渔洋,定义于李汝襄,演之于董文焕。“孤平”一词,始于李汝襄;“夹平”一词,始于董文焕。王力与吴丈蜀继承了王士祯、赵执信与李汝襄的理论;而启功、吴小如与林正三是完全继承了董文焕的理论,合并“夹平”即是“孤平”,并扩大至出句的忌讳。

综上所述,“孤平”之说难以服人,说得尖锐一些,所谓“孤平”和“拗救”,是王士祯等附会、发挥或杜撰的。客观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看,“孤平”是个伪命题:

第一,定义不确,唐宋无忌。首先,“孤平”概念不准:试想,一个句子,五个字中有“两”个平,五分天下而有其二。怎么叫“孤”,怎能称孤道寡?且唐宋不忌,多有实例;人们要问:“孤平”是唐宋戒律吗?是朝廷禁条吗?都不是!

第二,各执一端,无所适从。对于“孤平”,古今专家的定义与解说不一。王力和吴小如先生都是我的北大老师,启功更是我们尊敬的大师,一个说看押韵的对句。两个说出句也要计较。各执一端。无所遵循。听谁的?守什么,为谁守?结论只能是,没法听,都不听!

第三, 关于“拗救”

“拗救”,也是清及以后的概念;认为在格律诗中,凡不符合平仄格式的称之“拗句”。凡“拗句”必须要“救”,否则为病,有拗则救。唐诗研究泰斗霍松林老人指出,唐宋人对“抝”不以为意,则无所谓“救”。有时还故意为之。“清人的“拗救”说,远不足以解释所有变态。何况对于“正体”来说,“拗”而不“救”是“变”,“拗”而能“救”也是“变”。霍老还指出,“新时期以来近体诗创作十分活跃,却过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变。”(见《唐代文学研究年鉴·1983年卷》的“唐代文学研究笔谈”)

第四,适度运用,有益无害

格律非铁律,变通有好诗。例如杜甫“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 寄赠王十将军承俊)。这些,无论读与诵,皆无抝口或不谐,都无损其意境优美与音韵和谐;拙作五绝“送儿出国”有句“天下爷娘愿,盼飞更盼归”(原用“还”盼归,但觉“更”“字更有力度);拙作“赞大同”写道:“万里雄关百代风,平城喜见绿葱茏。惠民益己求真爱,和且不同乃大同。(此诗中“乃”字,吾推敲甚久。设想过“为、”“方”、“实”等,最后,自己和朋友都认为还是“乃”字准确,不计孤平。

一直以来,不少机构或诗刊平台将“孤平”视为禁忌,指为大错。一首诗词,即使再有创意或佳句,若有“孤平”乃至三仄、三平,则一票否决。这既非传统,又不合时宜。“ 唐宋无孤平,后人自扰之。禁忌复捆绑,故尔无好诗!”有人不是主张回到唐宋吗?为什么对唐人的宽松少忌视而不见、要画蛇添足约规诗词呢?

诗界有一种倾向,有人固守繁文缛节,动辄搬出诗律检测“神器”不许一字“出律”。而对一些后加的所谓“规矩”则全盘拾起,不厌其烦,甚至添枝加叶,以显示其学问深厚。“孤平”就是如此。总之,孤平之说,有害无益。孤平可废,雷池可越,无损于诗也。“孤平”之说既废,那些诸如三仄尾三平调及四声八病之类,也该烟消云散了吧!

诗是灵性的艺术。既讲格律,更需性情。诗词是不断发展的。从诗史长河看,无论是格律或用韵,合并简化是基本趋势和发展规律。因此,正本求源,持正知变,删繁就简、适度宽松,实乃中华诗词与时俱进、实现繁荣之要义也。

(本文部分资料观点参考或引用了姚永安先生、星汉等先生的相关文章,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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