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天津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

2023-04-14 06:01:48 来源:教育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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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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