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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至7月10日12:00 | 6月27日至7月10日18:00 | 深圳市财政局 |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根据《2023年度深圳考区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可知,深圳2023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及流程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组织
我市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
1.符合报名条件且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且学籍在我市的在校学生;符合报名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市的其他人员。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其工作单位或学籍在我市的人员。
3.所有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我市参加考试。
(二)信息采集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19〕54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进行信息采集。
(三)报考流程
根据粤财会〔2023〕1号文件要求,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时间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和网上缴费。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2.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报名环节不进行考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判断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考后因个人条件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导致考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报考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微信绑定。报考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名”菜单进入网上报名首页,查看必读事项及公告。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上传照片。报名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和清晰完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报考人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与本人形象相差太大导致影响考试或因照片质量影响证书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缴费前,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外,其他报名信息可自行在报名网站修改,请务必再次检查填报的信息并确保正确后再缴费。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注:需要缴款收据的考生请记录好页面的执收单位编码、非税缴款通知书号码等信息,并于网上缴费成功5个工作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平安银行或邮储银行深圳区域网点柜台办理票据打印(我市其他银行不提供票据打印)或登录“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5.《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支持打印。如报考人员遗失或漏打的,在考后资格复核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补打。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四)准考证打印。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
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12日,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准考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到本通知公布的报名点登记更正,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参加考试。我市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与报名地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报考人员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考试的情况。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以准考证打印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并了解相关考场规则。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我市部分考点会使用笔记本电脑,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笔记本电脑的操作。
(六)成绩公布。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留意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通知。
(七)考后资格复核。根据粤财会〔2023〕1号文件要求,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复核,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留意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财政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考后资格复核相关通知,按时按要求办理。
(八)证书领取。会计资格证书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考后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领取证书事宜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领证书。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三)《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七、其他事项
深圳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工作由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报名点名称 | 咨询电话 | 地址 |
1 | 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罗湖松园分教点 | 0755-25595033 0755-25594761 | 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地铁9号园岭站C出口) |
2 | 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福田红荔分教点 | 0755-83256125 0755-83256129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圣廷苑酒店西边;地铁3号线华新站D出口) |
3 | 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南山分教点 | 0755-26664656 | 仅提供电话咨询 |
4 | 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宝安分教点 | 0755-23067203 | 仅提供电话咨询 |
5 | 深圳财政科学研究中心 龙岗分教点 | 0755-25935727 | 仅提供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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