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2023年7月在奉节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瞿塘潮诗词评论家”奖项和“瞿塘潮诗词论文杜甫杯”奖项。现将奖项评选办法有关事项公布于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瞿塘潮诗词评论家”奖项
(一)评选作品来源
从当年度(即上年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期间)在【瞿塘潮诗评】之《白帝城诗坛》栏目发表的作品中选评。
(二)评选作者
获奖作者从【瞿塘潮诗评】之《白帝城诗坛》栏目中年度发表个人专辑诗评6期以上者中优选确定。在【瞿塘潮诗评】之《白帝城诗坛》栏目中首发诗评作品优先。
(三)评选名次
每年度依据【瞿塘潮诗评】之《白帝城诗坛》发表诗评专辑数量、质量情况评选三至五名。
(四)评定程序
由编辑部主编提名,送评审组评定,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
(五)奖励办法
由中华诗词学会、重庆市诗词学会、奉节县人民政府联合颁授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位三千元人民币。
二、“瞿塘潮诗词论文杜甫杯”奖项
(一)评选作品来源
从当年度(即上年9月1日至次年9月1日期间)在《瞿塘潮诗评》《三峡之巅》栏目发表的作品中选评。
(二)评选作者
获奖作者从【瞿塘潮诗评】之《三峡之巅》栏目中每年度发表作品作者中优选确定。在【瞿塘潮诗评】之《三峡之巅》栏目中首发文章优先。
(三)评选名次
每年度依据【瞿塘潮诗评】之《三峡之巅》发表诗词理论文章数量、质量情况评选一至三名。
(四)评定程序
由编辑部主编提名,送评审组评定,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
(五)奖励办法
由中华诗词学会、重庆市诗词学会、奉节县人民政府颁授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位五千元人民币。
三、评审组组成和颁奖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组成员由三至五人组成,由中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主任提名,报中华诗词学会分管领导批准。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完成评审工作。
(二)奖项评选候选人不得担任评审组成员。
(三)颁奖时间及地点由奉节县人民政府决定。
本决定及办法解释权归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
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重庆市诗词学会、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及【瞿塘潮诗评】编辑部之前发布的征奖文件内容一律以此正式文件为准。
中华诗词学会评论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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